隆昌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 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隆昌市中医医院拟对隆昌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排污监测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购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1.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2.采购人: 隆昌市中医医院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预算为2.8万元。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4日12:00在隆昌市中医医院官网下载获取。
四、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2:00(北京时间)。
五、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采取邮寄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快递签收为准)。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将投标资料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信封或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等相关信息。未按密封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邮寄地址:642150 隆昌市中医医院总务科 郑老师 13659009888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项目需求
1、隆昌市中医医院本部项目
监测频次 | 检测指标 | 监测类别 |
周/次 | 悬浮物 | 废水检测 废水检测 |
季度/次 | 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分、总氰化物 | |
季度/次 | 甲烷、臭气浓度、氨、氯、硫化氢 | 无组织废气 |
按要求填报 | 排污许可、污染源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填报 | |
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临时性检测项目 |
2、隆昌市中医医院分院项目(隆昌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监测频次 | 检测指标 | 监测类别 |
年/次 | SS、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氯 | 废水检测 |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2.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本项目;
3.必须保证监测数据公正真实、科学准确;
5.采购人每次按要求在排污口取样、装瓶、密封,快递邮寄至供应商公司地址,邮寄费由供应商承担(到付),供应商按要求标准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报告(电子档、纸质档)各壹份。
评审办法
比选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与评选;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建。
二、评审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比选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三、比选程序
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评审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资格审查意见 | 评审结果 |
1 | 供应商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 ||
结论 | |||
注:表格中“√”为合格,“×”为不合格,评审结果分“合格”和 “不合格”;有任意一个“×”,表示结论为“不合格”。 |
四、本项目评分方式
低价中标。
附件:隆昌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排污检测服务---比选文件(附件).doc